回眸,2004

 追忆和小喜一起的日子 

---- lillyyxy ----

  伶牙俐齿曾经是我的优点,也是我的缺点。不服输、倔强、任性、甚至不讲道理……人们有很多说法,我只知道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也渐渐失去了言语的能力。现在的我不再像中学一样,什么都要驳倒别人,什么都要证明我是对的,好像全世界我的名字代表的就是真理,好像全世界的真理都在我的嘴里。她们说不过我,我得意,却不得益。一个人太强调个性,就是与所有的其他人对立——可惜的是当时我并不明白。女子爱你的时候可以温柔如水,女子恨你的时候可以蛇蝎般毒。经历了一些风波之后,我明白了这些道理。

  然后,我懂得了如何与我同性别的人类相处。她们并不是可怕的人,相反她们个个都是尤物。如果世间有一个人敢说他完全的理解女人,他不是骗子就是疯子。感性和理性完美结合的尤物,无论美丽的平凡的丑陋的,你永远猜不透她们真正的意图。她们可以比野兽更残忍;她们又可以比白云更温柔。我渐渐着迷。那些柔软而温暖的身体,总散发着干净的皂香。每当床帘被粗鲁地拉开,那娇小而柔软的身体就会直接窜进我的两平方米。我虽然装作不胜其烦的模样,其实是欣喜地期盼她眼睛红红的用软软的腔调说着:“没人喜欢我,你不喜欢我。”虽是些没有意义的呓语,从女子的嘴里说出总是带了些许暧昧甚至意淫的感觉。

  那个经常侵占我的两平方米领地的她,叫小喜。那是个妓女的名字,她说。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她还说。于是,我叫她小喜。小喜是个活泼的女子,见了谁都能不停嘴地说说说,说上半天。一个陈旧的故事,她说了一遍又一遍,忙碌的人厌倦了,她仍然不厌其烦固执地重复着:说给不同的人听,或是说给相同的人听。每次说的时候,听者还未感动,她已经先落泪。两年级的时候,对面的同学买了一只兔子,买来养了没几天就死了。其实,在如此淡漠的人世,连自己都还养不活的我们怎么可能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去养活一只兔子?兔子买来的那天我就知道了它的结局,只是没想到如此之快。最后的一把干草是我和小喜喂给那只兔子的,兔子的主人去上课了,而我们俩看着兔子的身体慢慢变凉,看着死亡一点一滴带走生命的温度。没有那么多的矫情,我们只是用纸盒包起兔子的尸体,把它扔进了寝室楼前的垃圾桶。小喜抱着我哭,一张原本秀气的脸哭得通红,眼泪溶入我的衣服,喘息得像是要断了气:“太……太可怜……怜了……她……她们……养……不活……就……就不……不要买……啊……”

  两年以后,走过那个熟悉的垃圾桶,她再次掉眼泪:“我又想起那只小兔子了。”我看着那张哭得五官皱在一起的像婴儿一样的脸庞,忽然心生烦乱,甩开她的手向前快走了几步。烦乱来自哪里,我也不清楚:或许是嫌她过于矫情?或者是我痛恨自己过于麻木?越想越觉得恶心,我甩甩头,她已经小跑着跟了上来:“干吗啦,是很可怜的啊……”我瞪着她:“再说,再说我……”同时甩开她又已经挽上的手臂。她赶忙擦干脸上的眼泪,挤出一个实在说不上“梨花带雨”的笑容,然后又固执地缠绕上我的手臂。和小喜待的时间久了,我的臂膀好像不是我自己的。每次外出,她总是执著地挽着我,然后紧紧地跟着我的脚步。起初我腿长,走路又快;她经常是被拖着走,实在走不动了,一只手扶着小肚子停下来,另一只手还固执地挽着我:“不……不行了!你走那么快干吗,又不去赶场!”四年以后,我的步调渐渐和她一致,走路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没有了她这个“秤砣”,偶尔甩甩手,划过空气的瞬间有些许落寞,些许空虚。

  小喜是个值得人回忆和想念的人。有她在的地方就有声音,有画面,有活着的气息。我常常躲在床里,整天整天的不出来:不吃饭,不喝水,不上卫生间,不洗澡。只是面对着我的电脑,仿佛电脑里面有我生存的全部意义。外面的人惊叹着:“哇,她一天没出来过唉……”“她早上起来就坐在那里了……”“太强了……”我听见了,只当是在说别人。在床外的时候,我和所有人的关系都很好,和善而亲切;但是床里面是我的隐私,是我不愿意让其他人知道的心情。她们都只在外面窃窃私语,声音的音量正好大到我能听清楚,但是没有人敢进来。她们都觉得整天在床上面对着电脑的人是有毛病的,只是她们不明说,她们用暧昧的夸张的语调暗示着。我微微的笑,然后小喜闯进来。她掀开我的床帘,跳上我的床,钻进我的被子,侵占我的空间。不给我皱眉的机会,不给我表示反感的机会,她的声音已经占满了我的两平方米。昏黄的灯光里娇小的小喜灵动而讨喜。我接受了她的入侵,或者是亲近;同时给自己一个理由去侵略她的时间和空间。她给我起各种外号:流氓兔、巨婴、玉米……我回敬她更多的昵称:土拔鼠、小狐狸、西米、……然而,我想她应该叫野草,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她都能适应能成长,能用自己的方式感染周围所有的人,让世界散发出活力。小喜……是我最可爱的野草。虽然有的时候热闹得过分让人烦躁,你却是值得人去疼爱,因为你懂得疼爱他人。

  然而,23岁的这年春天,我们各自为了生计奔波,流连在城市不同的角落。生命中曾经的夏花,开的绚丽,也就没有了遗憾。回忆如一支雪茄,疲倦的时候点燃了吸上两口,忙碌时它则体贴地自动熄灭。

  春天,春暖花开了。北京的春天是我最喜欢的,尽管有恐怖的沙尘暴,尽管有恼人的杨柳絮。看着草坪上星星点点的绿色,只一夜就忽然泛滥开来,心里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感动。为了什么感动,自己也不是太清楚,或许原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总是被北京的春天感动。只是,北京的春天总是匆匆。前后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夏天就又来了。街上的女生们穿着当令的缤纷的衫裙,把灰色的城市和灰色的天空之间所有的空隙都占的满满的。她们是不需要绿叶的花朵,永不疲倦地绽放。我没有娇艳的外壳,我近乎偏执地热爱着灰色、蓝色和绿色的东西,那种很容易在人群中被淹没的颜色,让我觉得安全。小喜则不同,她总是最先绽放的花朵,预示着季节的来临。吊带和裙子妖娆地包裹着她的身体,花样年华便该是这样的情景吧?

  我喜欢和小喜一起出去逛街,可以淘到很多中意又实用的东西,还可以让她帮着讨价还价,每次都满载而归,然后耳边溢满羡慕的声音:“这么便宜啊!”“真好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喜欢在她指着一件件粉色系的可爱娃娃衫满心欢喜的时候,无情地打击她粉嘟嘟的kitty梦。“以后我要把我的老公打扮成kitty老公的样子,我自己要扮成kitty猫咪。都是粉红色的,一天一个样子……”不管我笑她花痴,她自顾自沉迷在梦境里。不光是kitty,她喜欢所有粉色的东西。

  就像我偏爱着灰色一样,她近乎花痴地迷恋着粉色。粉色的裙,粉色的衫,粉色的鞋、粉色的包、粉色的眼影、粉色的胭脂、粉色的唇彩……她就是一朵粉色的花,嫩嫩地开放着,而我只是周围的一个观赏者罢了。要说唯一的不同,不过是我可以“亵玩”而其他的人就只能“远观”吧。然,也可能正是因为我的“近水楼台”,才让我认识到她真实的可爱,而远观时与端详时所得到的感受总是大大不同的。正如总有初相识的人评价我温柔而又文静。听说以后,一个寝室六个丫头抱着笑成了一团,似乎连“小强”都给我们吓跑了——因为在那以后一个月里一只“小强”都没有来侵扰过我们的“花房”。

回眸,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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