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得方谢晓的时间大概很久了,十二年前,他是绝代高手,和人决斗后,坠落秋水崖下,是后人仰慕的传奇人物。
那时候我不学习,自习课上会偶尔铺开练习本写武侠小说。我踢球,每天租一套武侠小说看,出入电子游戏厅,在课堂的头排座位上大睡特睡。后来有歌名叫《白衣飘飘的年代》,白衣飘飘者,人生潇洒也。快意恩仇,当如方谢晓,狂歌纵酒,烈马足球--不,是烈马轻裘。人有时候不大分得清文章彼此。
方谢晓有女朋友是高三时候的事,我还没有,无意间倒替他找了一个。结局定好是把他和他女朋友拆散。因为没有写完,倒也不担心他找我算帐。作为大侠被人甩是超级没面子的事,记忆中好像就令狐冲如此尴尬,可是人家很快得到高干小姐垂青,加倍风光。
我已经忘了方谢晓为什么被甩,抑或不确定,没写完的东西,在心里总有一千种美好的蓝图,总是了不起的传世杰作,压倒天下名家,写完的东西就没这个幸运。蓝图没机会完成了,高考的分数不甘不尬,低是低了点,但考出这分数的人是我,老师就觉得意外些。
秋天到了,同学一个个拿着录取通知书眼睛朝天去报到,一个跟我在补习班同坐了三天的家伙,竟然也不声不响去了,致使球队缺了后卫,让我大为恼火,对墙猛踢足球,不意一脚诡异的弧线,球飞出三十米高,绕过了老教学楼尖顶,打碎了另一面某班教室玻璃。该班上一众男生为博同班美女欢心,颇有教训我的意思,补习班一仗义哥们不忿,欲横扫之,吓得管班的老太太小脚奔波,百般调停。
方谢晓不太清楚这故事,他在抽屉里等我想起他,一等就是七年。我把他忘了。我坐下来学习,混进所垃圾专科学校,谋得个糊口的未来,离他越来越远。其实我想他没资格怪我,他是英雄,我是庸人,庸人有那么多要做的事,不能时时写武侠开心。
他可能是埋怨我了,所以自己去上网,寻求自己的未来。我想他也长大了,发现自己需要的不是当绝代剑客,而只不过是在世界上找一个合适的位置。他不要我给他的女朋友,有人在春雨江南的路上等他很久,比化成望夫石的妻子还坚定。那女孩叫小叶,有明亮的眼睛,淡淡的笑容,我也偷偷暗恋她。她从不小气,猜得懂你的心事,她不会问你有没有汽车房子,不会忖度你银行存款的数目。她和你走了一千里的路,为的是送一个孩子回家,一千里的路,长得可以走一辈子,路上有春雨绵密的江南,有寒江瑟瑟的秋水,有红色苍凉的圆月,有枯叶飞舞的边城,还有青石径上冷苍苔的山中路。
我是嫉妒方谢晓了,我不能跟他同行。这次他忘记了我,忘记了我给他安排的英雄命运,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要遭报应的。他自己讲自己的故事,白日做梦,杂志社的老编给他当头一棒,要他老老实实把故事交给我来讲。他不死心,还想所谓娓娓道来。这个时代,已不是流水琴音的时代,上班要挤公车,不能在路上看风景。他固执地不肯把自己装扮成英雄,而普通人,永远要被武侠杂志唾弃。
可是那不重要,他有他自己的梦想,他又一次离我很远,偶尔把故事托付到我梦里,但不肯让我替他再写出来。我只能冒充他去武侠论坛灌水,去写些不痛不痒的文字。既然他已经不是绝代风华的英雄人物,也就没资格强迫我替他名留后世。他闯荡他的江湖,我继续我的生活。
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们还会再相遇,我帮老婆洗碗时,他就在对面,还有本应属于我的小叶,那一天窗外的圆月,圆如少年时代。
那天到来之前,在论坛上有个叫凌天笑的家伙堵截住我,问起方谢晓的下落。我不能不用寥寥几句解释清楚:我没有见过方谢晓,方谢晓这个人,他不是我。他因为他自己的梦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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